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发表时间:2018-01-17 13:48来源:建筑资质网 惠州市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企业净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仍满足《标准》要求。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对象为由我局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出现批后资质动态预警信息提示的企业。 三、监督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11月30日止)。我局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对照所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标准》,自查整改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企业人员库,完善相关数据,确保企业主要人员等主要指标满足《标准》要求。 四、监督检查方法 通过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批后资质动态预警系统,梳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检查;逐个企业发《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企业提供检查材料实施书面检查;不定期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五、监督检查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维护好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企业相关信息,特别是企业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抓紧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各企业要诚实守信,提供的检查资料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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