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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中哪些工程拿不到工程款?哪些能拿一部分?

发表时间:2018-09-17 10:06作者:管理员来源:广东科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zzz.org.cn

日常实践中,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最高法的《解释》把结算标准的选择权赋予了承包人(施工企业)。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施工企业)可以选择按实际结算,也可以选择参照无效合同进行结算。那这些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听科智小编给您介绍一下吧

建筑资质中哪些工程拿不到工程款?哪些能拿一部分?

  1
  可以拿到工程款
  根据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经验收合格,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这种情况,也可以按合同约定拿到工程款。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这种情况下,承包人(施工企业)可以拿到全部或部分工程款。
  2
  拿到部分工程款
  1)签订“阴阳合同”,能拿到多少工程款,关键看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2)施工过程中解除合同
  根据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3)违法建筑
  这里所指的违法建筑是指,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所产生的建筑。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因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此类建筑不可能通过竣工验收,或完工但未验收,或处于未完工的状态,因取得上述规划许可证的义务主体是发包人,发包人对合同无效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仍应支付工程款。
  但是,没有施工许可证不得进行施工,承包人对此亦明知,承包人违法施工产生违章建筑,因此承包人对合同无效的损失亦应承担与发包人同等责任。
  3
  拿不到工程款
  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不能获取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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