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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资质再变革!10月1日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北京、上海等10省市开启新试点

发表时间:2019-09-10 15:30作者:管理员来源:广东科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zzz.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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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自10月1日起,在10个省市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此次试点具体有哪些城市和规定呢?


住建部资质再变革!10月1日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北京、上海等10省市开启新试点


❶ 试点地区: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北京、上海、重庆市。


❷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❸全部业绩实地核查:审批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住建部将组织核查组对申请资质企业全部业绩进行实地核查,重点对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❹ 与承诺不相符的,将依法撤销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被撤销资质企业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❺ 企业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基本原则


❶ 简化审批流程。住建部依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提高审批效率。


❷ 加强事后监管。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强化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业绩现场核查全覆盖。


❸ 完善诚信建设。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违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审批流程


住建部资质再变革!10月1日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北京、上海等10省市开启新试点

注:审批流程详细内容请看文末文件原件。


监督管理


❶ 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❷ 在实地核查完成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申报企业,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


❸ 各省级住建厅应健全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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